审 判

【概况】 2008年,东台市人民法院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坚持创新创优创特色,着力抓好队伍建设、审判管理、两庭建设、司法政务等重点工作,努力融入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530件(含旧存案件191件),同比上升25.18%;结案8363件,同比上升22.82%;未结167件,同比下降12.6%。先后被最高法院、团中央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最高法院表彰为“应用法学研究和网络宣传工作先进集体”,被确认为全省法院“信息化促进司法规范化示范点”。在盐城基层法院2008年度综合考评中继续名列第一。
刑事审判 年内,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对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形成打击合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影响全市投资发展环境的犯罪活动,依法严惩、严厉打击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轻微犯罪、失足青少年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帮教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教育预防作用,全年共组织公开宣判6场次;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04件,审结502件,结收案比达99.6%,陪审率为91%,全年无被发回改判案件;共判决人犯735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3~10年有期徒刑91人、3年以下徒刑及拘役187人。
5月9日,最高法院政治部宣教部董文濮一行到东台视察调研。
(市法院)
民商事审判 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5225件,同比上升9.06%。民事审判第一庭首次实现全年案件无发改,在盐城市中院条线考评中,民事审判第一庭和民事审判第二庭均名列第一。认真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保护无过错方和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赡养案件强调和为贵、调为主,让老人老有所依,安度晚年。认真审理涉及招商引资、城市建设等事关全市发展环境的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执,妥善办结一批在全市有影响的阻挠招商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案件。依法调节市场经济关系,鼓励公平交易,共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2693件。依法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共为40家企业依法收回债权3600余万元。出台《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切实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农村稳定,维护农民利益。共审理土地承包、土地征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900余件,其中调解结案600余件。针对金融危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带来的冲击,审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的衔接,加强与企业工会组织的沟通,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92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53件,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权利,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
行政审判 全年共受理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7件,受理并办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1件。创新行政案件社会化协调机制,聘请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的人员为行政案件协调员,利用社会力量化解行政纠纷。进一步加大行政案件协调力度,全年行政案件撤诉率达64.2%,同比上升9个百分点,居盐城市各基层法院之首。加强行政案件诉前协调工作,出台《关于行政案件诉前协调的规定(试行)》,最大限度地促进官民和谐。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注重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探索行政执法人员到庭质证督促机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使社会管理更加规范。努力推行行政诉讼简便审,行政案件简便审适用率达到60%,平均审理天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6天,当庭宣判率较上年同期增加22个百分点。行政审判保持20年无错案,得到最高法院的肯定和推广。
执行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34件,执结2362件,结案率达97%;执行标的到位1.44亿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为97%。出台《执行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执行工作“三穷尽”的实施意见》,强化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执行分权制衡,努力防范消极执行。坚持重大执行措施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加大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打击暴力抗法的力度,密切与金融部门以及周边法院的协作关系。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曝光,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悬赏执行、先抵后租、劳务抵债、强制管理、限制出境等多种方式,最大可能地保证执行到位。主动接受监督,共8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参与、监督执行案件8件,先后有15位代表、委员直接参加执行活动,提高了执行工作的公信力。执行局被盐城市中院命名为全市首批“阳光执行示范点”。
立案信访 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重视初信初访办理,坚持因案施策、一案一策。坚持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有效压降信访总量,全年涉诉信访同比下降15%。坚持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健全“四定一包”、信访督办等制度,院领导亲自包案、接访、协调和督办,能动地、创造性地开展重点信访人员的包保稳定工作,实现奥运期间进京访零登记,并被表彰为全省法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审判监督 强化审判监督工作,妥善处理依法纠错与维护既判力的关系,共受理并审结再审案件19件。申诉、再审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61天,继续保持盐城市基层法院的领先位次。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再审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5月21日,市人民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执行,顺利执结弶港镇1起长达5年的排除妨碍案。
(市法院)
【深度推进审判管理】 年内,全面推行审判权公正、公开、公信运行的全方位、透明化、社会性审判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具有基层法院特色的审判权运行管理新模式。采取全面检查、重点抽查、专项评查相结合的方法,每月对案件质效情况进行综合评查。编发《审判管理工作通报》51期,其中10期被盐城市中院、省高院转发。信息《东台法院创新“333”科学管理模式促进审判权公正、公开、公信运行》被省高院以《工作简报》的形式给予了肯定和推广。细化案件流程管理、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审判管理制度执行等三项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司法建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首推“五评五比”精细化管理,强化庭长的管理职能和管理责任。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优秀法律文书、疑难复杂案件评比考核工作,有效地促进了裁判文书撰写质量的提高和化解重在疑难纠纷的能力,全年共评选优秀法律文书10篇、疑难复杂案件17件。
【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年内,坚持把关注民生、服务民生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做到便民、利民、安民。开展“真诚沟通、促进互信、服务发展”主题走访活动,深入25个镇区和相关企业,对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前瞻性调研,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建言献策,依法为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提供司法服务。组织巡回审理、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切实方便当事人诉讼,及时化解纠纷,得到最高法院肯定。加强立案窗口建设,推行一站式服务、电话预约立案、假日值班立案、帮助指导立案等措施,全面落实立案便民举措。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在盐城市基层法院率先出台《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快捷办理缓、减、免诉讼费手续。成立“为民立案调解工作室”,在立案审查环节对简易案件进行快调快结,短、平、快地化解矛盾,全年通过立案调解成功调处各类纠纷400多起。在立案庭和6个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从市妇联、市总工会和基层民调组织聘任35名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加强与公安的协调与配合,建立“诉警对接”机制,丰富和拓展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受到最高法院的高度评价。扎实推进“内涵型、功能型、规范型和现代型”人民法庭建设,出台《关于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强化人民法庭服务“三农”的意识,全面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农村改革发展的效能。
【强化队伍建设】 年内,深入开展“司法形象提升年”活动,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全面提升法官队伍素质。严格按照市委部署,扎实开展“解放思想,提升素质,服务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发挥中枢和带头作用。大力选树先进典型,树立了全省法院“一等功臣”毛卫国副院长、“全省十佳司法警察”徐峰等先进人物,使干警比学有榜样、赶超有目标。启动“引航工程”,采用资深法官结对青年人才的培养模式,发挥德才兼备的老法官传、帮、带作用,传承司法精神,传授司法技能,引导青年人才勤学习、勤思考、勤实践。推行岗位交流,新招录人员轮流到人民法庭、办公室等部门锻炼,新任预备法官定期到信访窗口参加接访,让年轻干警得到全方位磨练,全面提升业务技能。深入开展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全面推行“一岗双责”。努力拓宽外部监督渠道,聘请26名党风廉政监督员,开门纳谏。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积极作用,全年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各类案件345件。努力创建“学习型法院”,定期举办“法官讲坛”,深入推进“办精品案件、创公信品牌”活动,精心组织开展总结审判经验工作。认真办好法官书屋,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研讨,促进干警调研能力提升。当年调研、信息、宣传“三项工作”在盐城市基层法院均名列第一。
(徐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