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概况】 2008年,东台市司法局继续坚持“以服务争先,以维稳进位”的工作思路,突出“继续对标找差、创新提高,努力打造品牌、进位争先”的工作主题,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纵横双向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年内,司法行政整体工作再列盐城市司法行政系统前列,新闻宣传、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先进集体。
法制宣传工作 促成市委专门印发《2008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与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联合出台《东台市非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任前考试实施细则》;全面架构法制宣传一团、一街、一报、一网、一广场和市两台的多媒体立体式宣传阵地。免费向农民订购、发放《社会主义新农村法律知识读本》;召开“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座谈会”;开展“送法进社区”大型法律宣传咨询、“法律知多少家家到”、全市公务员、万名妇女、万名农民、中学生网上法律知识竞赛、“农民工学法活动月”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活动。年内,东台市接受省“五五”普法中期考评,受到充分肯定,盐城市推荐东台为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继续坚持创建与巩固“两手抓”,对14个镇17个出现“一票否决”问题的村(社区)作出了黄牌预警通报;通过一镇一现场、逐村督导推进、半年初评年终验收,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80%以上,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40个,达到58%。
基层基础工作 “建”、“调”结合,有效解决司法所办公用房不足的问题,统一为23个司法所配备了警用摩托车、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照相机、档案柜;深入开展“司法所长例会、司法所人员培训及季度考核”等活动。年内,实现了创建省规范化司法所100%到位的目标,千人评议司法所满意率达97.6%。5月份,东台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体制理顺到位,与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署办公,一办三科、4个方面28项制度规范运行、展示形象,全市的大调解聚合力量、形成一体化。与法院联合出台《关于设立人民调解窗口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时堰法庭为首的6家“诉调对接窗口”相继挂牌运行;与检察、公安、卫生等部门协调、沟通,初步形成公调、检调等多调对接机制;指导帮助东台镇加强乔林调解工作室建设。通过组织“民调月”、“夏季大忙”及“迎奥运、促和谐”等专题排查调处活动,始终将及时督促、指导基层司法所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效推进。年内,全市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740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98.06%,防止自杀性事件78件,防止民转刑案件56起,劝阻群体性上访202起。
矫正帮安工作 开展“连心牵手春风行”、“百日千户万人行”等活动,对全市近200名矫正、刑释重点对象帮教、帮技、帮困;在看守所对全市72名重点对象集中训诫,全面启动社区矫正风险评估试点工作,先后对有项目因素缺失的矫正对象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培训技术、帮扶解困达320人次。大力推进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全市各镇与所在辖区的27家企业签订协议,当年60多名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到过渡性安置基地就业,东台市“抓好安置基地建设、促进安帮工作开展”的经验在盐城交流并推广,梁垛镇刑释解教人员曹俊和脱贫致富创业的事例被盐城电视台宣传。积极推行“三分”管理办法,按季做好社区矫正管理等级升降,实行分层管控,重点结对帮教;推行社区矫正对象书面警告制度;协同相关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问题达成共识,先后3次集中对各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加大对刑事案件被告人审前调查力度,全年参与审前调查52件(其中成年人12件、未成年人40件)。时堰镇矫正对象李章茂成为盐城市矫正对象获得司法减刑第一人。年内,全市在册矫正对象762名,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809名,累计解除矫正1047名;新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79名,帮教率达99%,安置率达95%以上,当年犯罪率在1.6%以下,东台市成为全省18个县(区)之一再列省级“社区矫正试点示范区”。
法律服务工作 选任7名律师为市政府所有领导配备专职法律顾问;引导、鼓励公证、律师参政议政,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全年律师共办理了18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共办理各类公证1888件,收费突破87万元。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运行,强化管理,组织开展“律师服务质量年”、“公证质量建设年”等活动;与法院协调查处少数违法执业者,清理取缔非法法律服务机构,打击假冒律师执业行为,杜绝律师助理以律师身份单独办案行为的发生;与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工作协商制度,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与公检法及劳动保障等部门的沟通,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及与司法人员的关系,保证全市律师各类社会保险全部到位;印发《东台市司法局关于公证管理的意见》,督促公证处建立和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强化对公证执业行为的监管,邀请部分律师对抽查的公证卷宗进行会诊,把牢公证办证质量关。扎实开展“诚信服务”活动,引导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实践,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始终保持稳定;树立三仓法律服务所和陈连群等集体、个人典型,年内当事人对法律服务的满意率达90%以上,基层法律服务投拆处理满意率100%。
法律援助工作 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平台及特定节日宣传东台市法律援助工作,接受群众咨询、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在所有的镇区、98%的村(居)粉刷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新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保证“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工作人员3人,并正常安排律师到中心值班;每件法律援助办案补贴400元以上,并及时发放;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设置法律援助触摸屏,争取法律援助工作纳入了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立村法律援助工作点。坚持量质并举,制订程序规范、考核评比办法,参与旁听、庭审,注重跟踪督查,实行考核、表彰“一票否决”,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64件(年度办案指标350件)。市人大主任会议专题听取法律援助开展情况的汇报,对司法局的工作予以充分的肯定。
【“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上台阶】  年内,东台市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行“动态管理”、“一票否决摘牌”的基础上,推出了“再签创建责任状”、“黄牌预警通报”、“创建命名奖励”等三项举措,镇分管领导和村(社区)支部书记分别签订创建责任状,对2007年度出现“一票否决摘牌”情况的14个镇17个村(社区)发出黄牌预警通报,将创建工作同村干部的年终业绩考核挂钩,规定:在2008年创建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中,凡创建成功的,除给以相应的考核积分外,还将按创建成功的级别由各镇给予一定的现金奖励,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再上新台阶。9月份,江苏省检查组抽查验收工作中,东台市申报创建2007年度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7村1社区及已命名的11个村(社区)全部免检。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当排头】 年内,东台市要求已通过省厅验收的司法所,提高创建标准,确保全省上游;未达标的司法所,依照省标,全面开展创建活动。积极与各镇沟通,采取“建”、“调”的办法,谋求司法所办公用房的合理配置,如时堰镇司法所,实施办公室、接待室、调解室、档案室四室相连,功能齐全;弶港镇司法所从原有的一间十多个平方米的办公室调整为1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至年底,全市所有司法所办公用房均达标。在配备司法所硬件装备的基础上,与交通局协调,统一免征“五小车辆费”,出台《摩托车燃油使用规定》。同时,市司法局积极督查指导各镇司法所以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夯实大调解、矫正安帮、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基层政法机关的配合,协调联动,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强大合力。11月28日,省司法厅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考核组对东台2008年新创建的12家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给予了充分肯定。
【“连心牵手春风行”创特色】 年内,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开展矫正帮安“连心牵手春风行”系列活动,将“五老三帮”、风险评估试点工作成果融、引入其中,与“欢乐和谐社区行”活动相融合,整合市关工委老干部资源,在鼓楼社区开展老干部与矫正对象零距离谈心交流活动,为矫正对象解答思想认识中的不解难题,引导矫正对象自觉改造;对需要求职而又缺少技能的矫正对象,现场在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下,推荐到市相关技能培训机构进行技术培训;汶川地震后,组织矫正对象通过各种途径向灾区捐款达31000余元;成功地为思想上存在问题、工作(生产)中缺少技术、家庭生活中存在困难的163名矫正对象(或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了难题,让他们通过社区矫正接受了党和政府的帮助和教育,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爱。此项活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和支持,获全市“宣传思想工作创新”奖。
【律师队伍实现六年“零”投诉】 年内,深入开展“律师服务质量年”活动,先后三次到各所进行服务质量检查,查阅了200多份办案卷宗,组织人员旁听了15个案件的庭审,及时掌握律师办案情况。坚持收案、审批、签订委托合同、收费四个统一,杜绝了律师私自收案和不正当竞争及利益冲突现象的发生。与各律师所建立投诉查处登记,建立律师不良记录查询与通报制度。组织、督促全体律师积极参加省、盐城市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坚持正常的周六学习日制度,每季组织集中学习交流活动,促进律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年内,二名律师被评为“东台市十佳法律工作者”,一名律师办理的案件被盐城市司法局评为“盐城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一名律师被评为“盐城市法律援助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一名律师被评为“盐城市十佳青年律师”。11月,东台市6家律师事务所全部顺利通过盐城市司法局组织检查验收,律师服务质量的满意度在95%以上。至年底,全市律师工作实现了连续六年“零”投诉。
【法律援助实现“三无”】 年内,始终把法律援助的办案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出台《东台市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程序规范》、《东台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并将法律援助的质量作为评先评优的否决性条款。向受援人发放“法律援助连心卡”和“质量评议跟踪服务卡”,不定期参与庭审旁听、走访审判机关,接受受援人的评议监督。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案件后及时监督检查承办人案件进展和准备情况,并适时回访当事人,对重点案件专门要求承办人将代理意见向中心汇报,做到每个案件都有督查。明确诉状、会见笔录、证据材料、代理(辩护)意见、结案报告作为案件归档时质量检查评定的重要内容,强化案件卷宗规范化管理。受援当事人对办结案件的满意率达98%,服务实现“无错案、无投诉、无违纪”。年内,“穆春林出国务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江苏省评为“2007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十大优秀提名奖”,“丁桂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评为“2007年度盐城市十佳法律援助案件”。
【机关队伍效能建设提升水平】 年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提升素质,服务发展”、“大学习、大讨论”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树立机关全体人员爱岗敬业、奉献事业的自觉精神。在巩固机关人员全员述职措施的基础上,建立个人业绩档案,创新管理考核机制,全面建立个人业绩月度记载、季度展示、全年奖评机制,有效引导、激励全体人员努力、竞相争先形成浓烈氛围。通过不断放大系统先进典型杨正官榜样楷模的示范影响效应,在司法所人员队伍中促进、营造出学赶先进、争先恐后的良好氛围。紧紧抓住省补社区矫正专项资金到位之契机,在全市各镇公开招聘32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较好充实了基层一线人员力量。当年,在系统人员的努力下,攻坚克难,全面完成招商引资各项工作任务;结对帮扶,促进5个民营企业较好发展;送暖到户,牵手十多个农家脱贫致富;牵手搭桥,帮助十多个下岗工人实现再就业;创新举措,系统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单小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