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政

【概况】 2008年,东台市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一法三规”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执行国家人口计生委的群众工作“八不纪律”,切实维护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市未发生一例计划生育事件,无一例越级上访现象。
【开展依法维权活动】 年内,坚持每周五领导接待日和首问负责制度,开通便民维权热线电话,设立便民维权意见箱,健全有奖举报制度等,广泛收集群众服务需求和维权信息,及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开展对信访反映相对集中问题的研究,将信访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全市未发生一例到省进京上访和越级上访现象。推行计生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人口计生政策条款、办理程序等在镇村政务公示栏中进行公示,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推行计划生育执法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当造成计划生育后果及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违法乱纪现象,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切实保障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通过明确村组干部的计划生育责任,落实计划生育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各项规定,逐步规范基层干部和育龄群众的权利和义务,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年内,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流出、流入人员管理登记制度。对全市流出已婚育龄妇女全部建立“一人一档”,实行“六个一”管理制度,即流出人口在外出时接受一次计生服务,领取一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一份计生合同、落实一项可靠的节育措施、明确一名联系人及准确的通讯地址、要求寄回一份有效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至年底,全市共建立流出已婚育龄妇女个人档案18725份。利用春节及农忙的有利时机,组织与流动人口逐一见面,进行零距离的亲情服务,做到“五上门”,即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上门、生殖保健访视上门、政策法规宣传上门、奖励优惠政策兑现上门、难事烦事解决上门,全年累计实施上门服务34520人次,为流动人口补上因外出而落下的“计生服务课”。推行社区网络化管理,加强流入人口管理,实行“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保证社区内流进人口在现居住地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技术服务,实行与户籍地育龄群众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享受。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年内,继续加大“两非”(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专项整治力度,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信息网络等传媒,加大对省人大《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决定》的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使得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禁止“两非”的法律法规家喻户晓。建立婚、孕、育全程监测机制,实行镇、村、组三级联动包保到人责任制。各镇计生中心全体人员包到村,村干部包到组,组信息员、协会志愿者包到人,对符合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跟踪服务,保证其孕期健康、定点分娩。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
4月28日,东台市免费为服药五年以上育龄群众进行体检,实行跟踪监测现场。
(倪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