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工作

【概况】  2013年,东台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及盐城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总体要求,不断深化农村改革,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服务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增收,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村建设】  年内,东台市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试点镇村建设,按照“四化”联动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与特色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创新社会管理相结合。全市14个镇落实镇级重点建设项目169个,完成投资56亿元。28个试点村落实199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1亿元。盐城市试点示范两镇两村落实重点项目69个,总投资49亿元,已完成投资38亿元。统筹城乡试点镇村建设走在盐城前列,梁垛镇临塔村、五烈镇甘港村分别获得“全国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江苏最具魅力休闲乡村”称号。
【全面开展村级债务化解三年行动】  年内,东台市为夯实村级经济发展基础,提升村级组织推动发展、带领致富、服务群众、促进和谐能力,全面开展村级债务化解三年行动,计划从2013年起,通过3年努力,确保村级实质性债务基本化解。年内,开展债务清理,全市锁定村级实质性债务总额14520万元,指导镇村通过节约一事一议资金及收回债权还债、债权债务冲抵、债务核销及剥离等办法,自主化解村级债务,当年全市共化解村级债务722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8%。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抽调60个市直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挂任市重点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开展部门和村结对帮扶活动,市直部门挂钩帮扶的60个经济薄弱村共化解债务2212.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28%。优化化债工作环境,专门印发严明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纪律,对村级财务、“三资”(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提出“六个严禁”(严禁向村级组织下达协税引税任务,严禁截留、挪用、侵占村级资金,严禁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严禁村级组织借债兴办公益事业,严禁村级组织擅自借债或变相借债,严禁财务管理不规范行为)。
【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年内,东台市大力发展村级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为农服务型、异地发展型、休闲观光型等“五型”经济,全年实现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13354万元,村平35.2万元,增长38%;新增集体经营性收入15万元以上村94个,累计282个村,占总村数74.4%。
【开展扶贫送温暖活动】  年内,东台市完成15003户、26431人低收入农户的建档立卡工作;组织全市党员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开展送温暖活动,15个镇区、72个部门投入帮扶资金241万元。完成省扶贫固定观察点的筹建工作,确定2个村和20农户作为样本村、样本农户进行长期监测。全年8325人达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目标,12个经济薄弱村达标。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年内,东台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推进“三大合作”、“五好社”创建,努力实现从数量扩张到质量提升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  围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提升,组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培训;重抓合作社建账核算和规范运行;开展银农对接活动,协调专业银行主动服务合作社贷款需求;通过典型培育和省级“五好”示范社创建活动,促进合作社在规范运行、制度建设、建账核算、利益分配、服务功能提升等环节进一步规范完善,打造一批服务成员家庭生产、带动农民增收的合作社发展典型,引领合作组织快速发展。至年底,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1886个,入社农户达到31.3万户,发展规模继续位居盐城第一、全省前列;全市建成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8家、省“百佳”合作社2家、省“五好”合作社示范社22家、盐城市级“五好”合作社133家。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  充分尊重农民愿意,让农民自主选择流转方式,积极引导、鼓励和扶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按股权获取一定收益和分红,在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中始终把握好“认真规划、签订协议、及时报批、成立挂牌、资料归档、规范运行、分红兑现、总结提高”八个环节,促进土地股份合作社健康有序发展。全年新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19家,累计已发展到348家,入股农户3.75万户,入股土地1.23万公顷。
农民资金互助合作  规范发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成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联合会,先后出台了农民资金互助社风险预案,建立系统风险金,实行备付金双印鉴管理和违规处罚规定,保证了农民资金互助社的持续健康发展。至年底,全市23家资金合作社共吸纳资金6.28亿元,投放资金6.47亿元。从2007年试点以来,已为全市三农投放资金48.87亿元。
(缪祖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