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    察

【概况】  2013年,东台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深入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加强自身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提升公正廉洁执法能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年内,东台市人民检察院被表彰为“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盐城市文明单位”、“盐城市文明创建先进集体”、“盐城市先进基层检察院”。
【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年内,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东台市“全省争先、苏中领先、苏北率先”发展定位中谋划和推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美丽东台建设  出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加强与环保、公安等部门的合作,组织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护航行”活动。注重类案分析研判,撰写的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分析报告,被江苏省委办公厅转发,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检察院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成立检察官志愿者服务队,与社区开展结对共建。积极推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结合办案开展社会风险研判12次,提出相关检察建议或意见10件,其中《关于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得到省检察院领导的肯定。
服务重点工程项目  抽调精干力量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共举办法制讲座5场,提出法律意见12条,提供法律咨询21次。通过预防调查、预防咨询、警示教育等途径,对泰东河整治工程、610省道东台段建设工程开展专项预防,推动有关责任单位落实防控措施,保证政府投资安全,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严肃惩治涉及重点工程的职务犯罪,立案查办连申线航道整治、沿海垦区匡围等工程中的科级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  紧紧围绕中共东台市委《关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步伐的决定》,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30名涉嫌金融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造销售伪劣产品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服务和保障企业稳步转型,组织干警深入“222工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律服务50余次。建立办理涉及企业案件绿色通道,从快审查起诉职务侵占、聚众哄抢等损害企业权益的案件6件12人。对涉及企业家和业务骨干的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稳步推进执法办案】  年内,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确保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当严则严,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全年共批准逮捕183件206人,其中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97件111人;提起公诉557件668人,其中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149件206人。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从快办理了发生在城中花园的特大抢劫杀人案、涉案金额达1.5亿元的特大网络赌博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对轻微刑事犯罪当宽则宽,钝化社会矛盾。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老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30人、不起诉17人。
突出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把预防职务犯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提出预防对策,为党委、人大、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与供电公司、国土局、民政局等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推进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工程。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家家到”活动,赴镇、区开展预防宣讲21次,组织警示教育活动32批次,提出预防建议10件。坚持有腐必惩、有案必查。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渎职侵权案件2件6人,大案率100%,有罪判决率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强化诉讼活动法律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强化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刑事立案监督2件,追捕1人,追诉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4次,提起刑事抗诉2件,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3件,发出民事行政再审检察建议7件,纠正监管活动违法2次,监督收监执行7人,办理在押人员财产申诉案件8件。该院侦查监督科被盐城市委政法委命名为“盐城市首批公正司法示范点”,驻看守所检察室被盐城市委政法委表彰为“优秀检察室”。健全监督机制。严格执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探索建立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等监督机制,牵头召开公、检、法联席会议,会签关于民事执行监督、虚假诉讼监督等规范性文件10份,依法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1件、当事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件6件。
【实施严格执法与为民服务的有机结合】  年内,把严格执法和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坚决惩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  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处医疗卫生系统贪污贿赂犯罪4人、生产销售病死鸡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4人。围绕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新要求新期盼,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对18名生产销售假酒、劣质医用钢板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配合公安机关查处了生产销售病死鸡犯罪嫌疑人14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非法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电信诈骗等犯罪,提起公诉24人。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慧宁雅居”特大骗取贷款案犯罪嫌疑人2人,成功化解100余人的集体访。
积极回应群众司法诉求  深化司法便民活动。建成集控告申诉、法律咨询等功能于一体的“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以检察工作站、派驻检察官办公室为平台,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00余次。以检察法制巡回宣讲团、检察服务群众小分队为载体,深入基层收集社情民意。畅通“来信、来访、网络、电话”四位一体的信访渠道,完善“六诊法”(风险评估,及时“预诊”;检察长接待,定时“坐诊”;巡访下访,主动“出诊”;突发事件,随时“急诊”;疑难杂症,共同“会诊”;重点案件,回访“复诊”)、“五合一”(QQ网络接访,点名接访,干警轮值接访,派驻镇、区检察机构就地接访)接处访机制,共办结群众信访134件。控告申诉接待室连续五届保持“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完善矛盾化解机制。扎实开展“金桥行动”、“三解三促一加强”、领导干部大接访等活动,深入基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12件。健全不批捕、不起诉等案件答疑说理制度,探索建立办理重大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对245件案件开展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全年未发生一起因执法不当引发的涉检信访。
切实关心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  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成立集“捕、诉、教、防、维”职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4人、封存犯罪记录13人。积极推行“十位一体”(成立一个未检工作组、建立一支爱心护苗队、确定一个特殊帮教日、举行一次集中训诫、报送一份年度研判报告、召开一次季度联席会议、签订一份检校共建协议书、成立一个普法巡回宣讲团、设置一个法制宣传公开栏、开通一个未检官方微博)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模式,深入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讲座8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万余人。“检察护苗行动”被评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案例。加强对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帮扶救助。向10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万元。1名班子成员挂任经济薄弱村“第一书记”,帮助化解村级债务30余万元,协助解决了修路建桥等难题。开展“双千”(千名干警进村企、挂钩千家促和谐)活动,组织干警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联系、走访、慰问共建对象149户。
【推进检察规范管理】  年内,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确保自身公正、廉洁、规范执法。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  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情况,制定贯彻审议意见措施10条并抓好落实。强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日常联络机制,组织开展“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月”活动,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深化人民监督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座谈、观摩庭审、参观监所检察室8次,进行“七种情形”(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扣押、冻结款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的)监督告知11次。
不断健全精细化案件监督管理机制  深化“八个一”(受理案件一案一审查、办案质量一案一跟踪、期限预警一周一提示、类案分析一月一课题、精品案件一季一评比、专项监督一部门一重点、检察业务一季一考核、执法业绩一人一档案)案件管理模式,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动态监督、实时监督、全程监督。年内,共监管案件1024件,有效防止了冤假错案和违法办案等情形的发生,在全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和盐城市委政法委执法检查中均获好评。完善执法办案考评工作,严格执行办案质量评查制度和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年内,共评查案件655件,对35件案件中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认真落实《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组织干警参加专项培训和考试考核24次。在盐城市检察机关率先建成远程视频审讯系统,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建立在办案工作区“镜头下”询问证人、被害人制度,坚持纪检监察人员对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全程监督制度。对职务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前进行健康检查,在讯问中密切关注健康状况,并提供良好的饮食、睡眠、医疗等保障,及时满足嫌疑人的合理需求。连续多年实现查办职务犯罪案件“零上诉”、“零上访”、“零投诉”。
【强化检察干部队伍建设】  年内,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切实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组织开展“双提”(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能力)、“一创三争”(领导班子争创“团结和谐务实创新好班子”、检察长争当“引领发展好班长”、领导班子副职及中层干部争当“勇于担当好帮手”、其他干警争当“群众满意好干警”)、“东检讲坛”、“道德讲堂”、“检察之星”评选等活动,增强干警宗旨意识,坚定职业操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领导干部素能培训,健全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党组议事决策规则,提高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该院党总支连续4年被表彰为东台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突出抓好纪律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提高干警的执行力。严格执行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组织干警签订承诺书,向干警家属发放告知书,实现机关和家属“双监督”。实施文化引廉工程,深化“五必谈”(干警个人或家庭有报告事项、干警工作岗位调整、干警职务职级有变动、干警思想和情绪有重大波动、干警犯错误受处分等五种情形下,必须与干警谈心谈话)工作机制,对队伍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敢于“亮剑”,排查整改6大类问题,以“零容忍”态度狠抓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扎实推进素质能力建设  构建符合检察业务特点的培训模式,以检察理论年会、海春轩法学社、“两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季度考试为载体,开展岗位练兵活动43次,提升干警实战能力。至年底,该院有各类检察专业人才25人,硕士研究生12人;检察理论研究等工作在盐城市检察机关领先,被上级检察院简报推广各类经验做法10次,1份法律文书、1篇信息和1篇调研成果分别被评为盐城市检察机关“十佳法律文书”、“十佳信息、宣传、调研成果”和“十优信息、宣传、调研成果”,一篇论文作为东台市唯一调研成果入选2013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
(孙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