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政管理

【概况】  2013年,东台市渔政管理工作以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契机,以“内抓管理、外树形象,严格执法、服务发展”为宗旨,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全面推进了渔政管理工作向纵深开展。全年检验海洋渔船597条,收船检费28万元;检验淡水渔船624条,收船检费7.5万元;办理海洋渔业捕捞许可证年审925份、淡水渔业捕捞许可证498份,计收取渔业资源费51.9万元;办理海蜇特许证136份,年审无线电执照925份,收取海蜇资源费8.8万元;海洋船东互保保费合计698万元,内陆渔船收取保费18万元。渔船更新改造力度进一步强化加大,年内已有200条渔船申请拆解合并,预计到2015年6月30日,全市将有近900条渔船进行更新改造,实现渔船“小改大、木改钢”的目标,建造一批标准化渔船。
【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行为】  4月1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春季农业重点工作推进会,要求加大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力度,提高处罚标准。渔政机构落实4项举措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打击电力捕鱼专项行动”:一是迅速向市纪委优化办、法制局申请调整内陆电捕鱼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及时与法院行政庭沟通,为严惩电力捕鱼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造浓舆论氛围。在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协管员网络的同时,发放该局和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的通告》3000余份,确保全市每个村、居张贴不少于5张;在《东台日报》开辟专栏报道,采用答记者问的形式,及时报道执法情况,并邀请东台电视台记者随船检查跟踪报道,通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定期在市广播电台广播两局《关于严厉打击电力捕鱼违法行为的通告》,在全社会形成打击电力捕鱼的浓烈氛围。三是加大巡查频率和处罚力度。会同市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成立了打击电力捕鱼专项行动小组,开展“打击电力捕鱼专项行动”,全体检查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放弃休息日,进驻重点镇。针对电力捕鱼违法行为机动性强、场所隐蔽、地点和作业时间不定等特点,通过走访群众,调查摸底,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专业电捕人员,列为重点对象,采取巡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并实施重点打击,做到24小时全天候待命,有报必查,有查必果。四是加强协调,多方联动。同时与各镇渔技员、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对举报人进行奖励。通过4月份突击行动,电力捕鱼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从10月份起,每月一周与水上派出所进行联合行动。年内,通过举报和现场查获内陆非法电力捕鱼行为80起,立案65起,移交海安县2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起。查获海上非法电力捕鱼行为6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
【开展内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6月24日,在时堰镇举行东台市内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五烈、时堰镇相关负责人、渔民代表现场参与放流活动,电视台跟踪报道,放流区域覆盖安时河、塘坝河、祖泽河、广山河流域,共放流花白鲢、草鱼鱼种300万尾。
【启动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  年初,启动东台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对全市45家水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进行了抽查,先后出动检查船、车18(艘、车)次,人员52人次,采用集中检查、实时抽查、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执法,发放整改通知书45份。针对少数养殖渔民文化程度不高、有关记录不规范、不完整、台账零乱等情况,将水产品养殖的相关知识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汇编成《东台市水域滩涂水生动物养殖手册》,连同《致全市水产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分发给全市各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要求各养殖户落实养殖用药记录、养殖生产记录、销售记录等三项记录,逐一填写,归档备查。
【整治清理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8月份起,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渔政机构采用港口堵、海上查、内河禁的管理模式,对港口检查出的违规渔具全部没收,禁止携带违规渔具的渔船出海生产;海上检查发现使用违规渔具的渔船,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进港整治;对全市市管河道检查发现的违规渔具,立即没收予以清理,确保检查不留死角,起到打击一起、教育一大片的作用。全年共开展执法行动4次,出动执法车16辆次、执法船(艇)8艘次、执法人员80人次,登临检查渔船1000余艘,海洋共计没收电网6套,整改地扒网12起,内河共清理地龙网1000多条、渔罾6处,有效地遏制了违规行为。
(曹  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