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加强资产监管】  2013年,东台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简称“市国资办”)出台《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维护工作的通知(东财国资〔2013〕1号)》,进一步加强资产监管。一是坚持公开处置废旧资产。组织广电台、人力资源中心等单位按规定公开处置车辆,实行阳光操作。二是从严审核报废资产。对法院、教育、民政等部门申请的报废资产上门核实并及时办理核销手续。三是积极盘活各类闲置资产。对有关部门搬迁后形成的闲置资产,严格按相关程序,以公开拍卖、置换、竞价招租等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盘活闲置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尽可能得到最大的收益。
【完善信息系统】  一是及时录入数据。督促各单位及时录入国有资产变动数据,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时更新。二是资产核销网络化。根据信息系统的权限,在网上对报废资产进行上报、审批、核销。三是组织系统升级。先后多次与用友公司联系,适时组织系统升级和业务培训,对使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请工程师及时予以解决,确保系统使用顺畅。四是报送2012年度国资年报。组织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网上填报2012年度国资年报,并及时上报省财政厅。
【首次对全市公车保险实行“阳光招标”】  11月,为加强全市公务车辆保险的统一管理,达到规范投保、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首次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的公车保险实行公开招标管理。经过四家财险公司公平、公正、公开的竞标,最终确定人保财险公司和太平洋财险公司为中标人。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不仅可以在减少费用支出的同时得到更优质的服务,有效降低运行成本,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公车保险行为,增强公车保险工作的透明度,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规范国企管理】  一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参与市国资公司、交投公司等企业的资产公开招租、物资采购等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报送债务情况、资金需求情况。二是如期完成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按时审核上报企业快报;及时布置2012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年报工作,认真审核、汇编、上报。三是加强对市属国有公司融资工作的考核。2013年春节前,按照政府办文件规定,对市属国有公司2012年度融资的工作进行了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和市领导的批示进行了奖励。起草并提请市政府出台《2013年度市属国有公司融资工作考核办法(东政办发〔2013〕52号)》,引导相关单位科学组织融资,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求。
(侯进东)

6月25日,市国土资源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第23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效果(市国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