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

【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监管】  2013年,东台市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抓手,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管理,整顿打击违法行为,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先后组织开展前灶后店达标整治行动和市区沐浴场所百日整治行动,高标准建设汇银美食街区、望海路和海陵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三个餐饮集中区,形成示范效应,对360家公共场所和440家餐饮单位进行量化评级,市区“五小”(小餐饮、小浴室、小旅店、小美容美发店、小歌舞厅)单位“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和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持有率达到98%,硬件设施合格率达90%。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  年内,完善饮用水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每天对市南苑水厂出厂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将末梢水监测点数由原来的10个扩大到20个,每月通过《东台日报》公示监测结果;精心组织实施饮用水卫生宣传周和卫生标准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巡回展出画版8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市区8个二次供水单位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供水消毒设施、消毒药品、检测设施配备齐全,制度健全落实,卫生管理资料完整。
【医疗市场监管】  年内,以推进医疗服务监督示范创建为抓手,对44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医院污水处理、传染病防治、医疗广告、执业行为等进行综合执法检查,实施量化评分,抽检各类样品1300多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按规定对问题突出的10家医疗机构进行了不良行为记分,对3家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整改不规范广告用语2处。
【严格行政执法】  年内,以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为契机,坚持纠建并举,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全年累计实施卫生行政处罚129件,其中餐饮案件70件、公共场所案件33件、非法行医案件24件、不合格消毒产品案件1件、饮用水案件1件,没有行政复议变更、撤销和行政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