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东台市根据省公布的二类地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全面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东台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80元,比上年净增18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1元,比上年净增1.4元。
【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年内,根据盐人社〔2013〕75号《关于发布2013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盐城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是年,协助企业落实工资调整方案,采取登门服务,现场指导方式,对全市部分企业增资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其中增长幅度最高为上年工资总额的15%,最低为上年工资总额的13%。
【规范企业劳动合同】  年内,加大指导和规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力度。全年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9%,镇属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85%。
(张国林  杨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