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范先进人物

巴强华
巴强华,男,汉族,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59年1月出生,1976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东台市人民法院法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等职。现任东台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获得者。
法警大队工作中,他着力加强法警大队各项建设,提高法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为审判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法警工作连续10多年安全无事故,未发生违法违纪。大队先后被评为省司法警察工作一级单位、先进集体、优秀法警大队等。执行工作中,他面对执行难的情况,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案件执结率、执结数、执结标的额、执结质量多年位居全院上游。并熟练运用各种法律知识成功依法执行多件大标的额经济纠纷案件,有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他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实际工作中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抵御不正之风,坚持廉洁奉公、依法办案,所办案件中未出现过一次差错;积极参加法院各项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多次荣获“优秀党员”称号,先后荣获三等功两次。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他“荣誉天平奖章”。
(市法院)
王明华
王明华,女,汉族,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0年10月出生,1990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东台市溱东镇文广中心主任、群文馆员、镇文卫干事(代)、溱东镇公办幼儿园支部书记、园长。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2000年从事群众文化体育工作以来,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为目的,努力钻研业务,优化手段,创新体制,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内容和方式。先后组织开展大中小型文化活动300多场次,创作作品、论文30多篇。切实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带领全镇人民成立30多个协会、团队和合作社。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推进新农村群众文化建设。因村制宜,建立健全镇村文化网络机制,丰富和活跃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文化生活内涵,创树品牌,提升文化影响力,促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互动并进。该镇农民乒乓球、莲湘、龙舞等项目在盐城、东台具有一定影响力。她挖掘、收集、整理的溱湖刻纸被认定为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
多年来,她不断开拓溱东镇群众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基层群众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赢得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充分肯定。先后被表彰为江苏省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盐城市十佳文化站长、盐城市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等,多次获东台市委、市政府“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群文之星”、“文化工作特别贡献奖”等表彰。2013年8月,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她“2009~2012年度全国群众体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溱东镇)
王惠琴
王惠琴,女,汉族,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56年11月出生,1975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盐城市东台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质量监督管理科副科长,高级工程师,2011年退休。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人物。
她从事一线执法打假、质量监管26年,多次被评为江苏省、盐城市质监系统先进个人,盐城质监系统、东台市优秀党员。尤其是她37年如一日,关爱一名孤寡老人的事迹广为流传。2009年被江苏省质监局评为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首届道德模范。2012年被表彰为东台市首届道德模范。
1975年,19岁的王惠琴到里下河牌沟村插队落户,结识了善良、淳朴、正直、热情的周桂楠大爷。周大爷因家寒弟兄多终身未娶,孑然一生,他把城里来的知青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关心照顾,并主动为他们砌了一个简易厕所,周大爷的义举深深感动了王惠琴,从此她把周大爷当作长辈,当成亲人对待。下放三年,她有两个春节是和周大爷一起度过的;招工回城后,每年春节不管多忙,她就象女儿一样总要去探望老人。一年冬天,老人高烧昏迷,王惠琴丢下生病住院的女儿,寸步不离守候老人两天三夜,直至老人从昏迷中醒来。为了让这位孤寡老人安享晚年幸福,王惠琴在周大爷80岁、90岁生日以及90岁以后的每个生日,都组织一些当年的知青为老人过生日。平时老人床上盖的、身上穿的、日常用的,逢年过节糕点、水果、年货,王惠琴都会一样一样地备齐。2012年8月27日,周大爷不幸去世。王惠琴主动为老人守灵、操办丧事。
大爱无边,真爱如水。王惠琴的先进事迹曾被江苏省质监局编辑为《质源于品》一书并先后被省、市报刊采用。2013年,她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表彰为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系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人物。
(缪建新)
孙华伯
孙华伯,男,汉族,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55年4月出生,1970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东台市人民法院法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等职。现任东台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获得者。
他在担任审判员期间先后审理1000多件经济案件,未发生发回、改判、错案。工作中及时把握审判动态,积极参与庭审改革,撰写了《充分发挥律师在经济诉讼中的作用》;针对企业改制撰写的《企业转让合同纠纷若干问题诌议》、《被依法变卖后的财产不应列入破产财产范围》等文章,被《审判研究》等刊物录用。在执行局分管信访接待、执行异议工作中,执结千余件案件;针对执行难问题,通过实践和调研,起草《东台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撰写《浅谈执行和解中的协议及履行》、《跳出执行难恶性循环怪圈》、《下力解决执行难,亟待呼唤执行管理新机制》等文,被《最高人民法院报》、《审判研究》等刊物录用。在诉讼服务中心负责执行依据的审查、受理工作中,创新执行督促工作流程机制,起草《东台法院执行督促工作实施细则》,被省高院充分肯定,并在东台召开现场会,全国100多家法院到东台学习交流经验,央视一台及江苏多家电视频道、媒体采访、报道。
多年来孙华伯始终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贯穿于每件审执案件,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授予他“荣誉天平奖章”。
(市法院)
杨怡林
杨怡林,女,汉族,江苏东台人,1957年10月出生,1980年6月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现任东台市五烈镇甘港村卫生室室长。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
30多年来,杨怡林扎根农村,默默奉献在乡村医生岗位上,为改变乡村医疗卫生面貌尽心尽责,为提高群众健康水平悉心服务,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她走村入户,挨家挨户调查摸底,为全村5765名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全村有476名65岁以上的老人,她每年都用车送到社区卫生院体检。30多年,她接诊病人8万余人次,出诊近2万人次,出诊行程5万多公里,不仅没有收群众一分钱出诊费,还为贫困户、五保户垫资2万多元。
她连续多年被镇卫生院、市卫生局表彰为优秀乡村医生、基层卫生先进个人,先后获东台市十佳贤内助、十佳美德女性、尊老敬老先进个人等表彰,2010年被卫生部表彰为全国优秀乡村医生。2013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中医中药管理局联合授予她“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五烈镇)
涂剑辉
涂剑辉,男,汉族,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85年2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东台市公安局弶港派出所副所长,兼职法制员。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法制员。
涂剑辉从事法制工作以来,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一直以专职法制员的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日常工作中,努力学习公安业务知识,提升自身素质;以提高全所整体法制意识和执法水平为己任,注重基层民警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民警执法能力;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抓好案件审核把关工作,每天开展网上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帮助民警进行整改;勤于研究,善于总结,上报的多篇文章、工作方法等曾被东台市、盐城市公安机关录用。
涂剑辉以认真工作的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公正公平的正义感,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赞誉。2012年,他因法制员工作突出,被盐城市公安局表彰为“十佳法制员”;2013年,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公安机关成绩突出法制员。
(市公安局)
常语峰
常语峰,男,汉族,江苏东台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72年9月出生,199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东台工商行政管理局外资科兼注册科科长。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
他是甘于奉献的“老黄牛”。在服务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他将服务窗口前移,提供节假日预约服务、工作日延时服务。为了使项目尽快完成登记,一次次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跑南闯北,几乎成了盐城工商局和省工商局的常客,最多一次,一天就为4家企业跟踪办理登记手续。在履职尽职的同时,他始终绷紧“拒腐防变”这根弦,坚持把工商部门“六项禁令”落到实处,切实维护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
他是善于探索的“实干家”。为切实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工作中开动脑筋,不断创新服务机制。近年来,先后推出外资“分段式”审批、值班手机、远程指导、语音视频、微信即时交流等创新举措。外资“分段式”审批的做法被《中国工商报》《新华日报》、“新华网”“中国外资登记网”等媒体登载,赢得中外客商和上级主管部门充分肯定。
他是出谋划策的“智多星”。多年来坚持干中学,学中干,练就一身精湛的业务技能。结合工商登记实践撰写的《就一起案例谈外资股权并购》一文,在国家外资工作会议上交流并得到国家工商总局高度认可;起草的《从实收资本缴纳现状分析当前外资企业注册资本管理体制》一文,被多家媒体刊登;提出的外资企业“股权托管”方案被《江苏经济报》等报刊登载,并作为参考材料上报国家工商总局;编纂的《登记注册风险防范指导手册》及案例汇编,为全系统登记条线人员提供有力借鉴。
常语峰先后获东台市首批“十佳服务明星”、“勤政廉政好干部”、“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盐城市“五一劳动奖章”、“十佳服务能手”、“十佳文明职工”、江苏省“创建红盾服务创业示范岗先进个人”等表彰。2013年1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授予他“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东台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