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管理

【概况】  2014年,东台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海洋综合管理工作以服务沿海大开发为目标,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严格规范海域管理,切实开展海洋监察执法,加强海洋渔业环境保护,定期开展海域使用监视监测,全力实施重点工程,为加快实现“海洋强县”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海域管理】  年内,严格规范海域管理,全年年审海域使用权证书325宗,面积约5.33万公顷;规范执行海域使用金减免程序,全年累计征收海域使用金(县级财政)近805万元,征收率100%。建立海域使用申请用海分析制度,对新申请用海项目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是否有用海重叠、是否有用海权属争议等进行分析,严格把关每一宗海域使用申请。对46宗申请宗海进行海域使用权用海分析,发现问题申请12宗,并出具用海分析报告。
【海监执法】  年内,先后开展海盾联合检查、紫菜养殖用海拉网式检查等专项执法行动,重点开展养殖用海专项检查,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56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人次,查处海洋行政违法案件8起,结案8起,罚款90.64万元。
【海洋环保】  年内,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在沿海地区不设化工园区的决策,稳扎推进海洋环保工作,从源头上杜绝海洋环境污染因素。严把用海项目审查、审批关,凡环评手续不全、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影响的用海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紫菜加工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生产污水。根据国家海洋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统一要求,组建东台市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并在中国海监东台大队挂牌,派员参加县级海洋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资质认定工作程序培训,正式启动近岸海洋环境监测工作。
【海洋监测】  年内,推进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体系建设,维护业务专网和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转。定期开展岸线巡查、海水高涂养殖及重点项目用海情况监视监测,按省局及盐城市局要求,对全市养殖用海项目开展核查工作,核查海陆行程1300公里,出动船艇3次、车辆54次、外出核查人员162人次。共检查用海123宗,核查面积15768.13公顷,圆满完成核查任务,为全市海域管理和海监执法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同时,不断创新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水平。经国家、省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同意,东台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增设弶港专线节点动态专网,运行良好。
【服务省市重点工程】  年内,东台市海洋滩涂与渔业局全力提升效能建设,积极服务沿海大开发,有力推进省市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服务重点用海企业。主动与国华风电公司衔接,帮助上图、分析三期项目部分风机海域界址,办理到期海域证续期和年审工作,对新申请的国华东台四期(H2)300兆瓦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用海,及时公示并发函征求沿海经济区和弶港镇政府意见,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省局。服务部省合作项目。利用部省合作项目资金,整合沿海滩涂资源,推进沿海开发战略。市海洋局重抓部省合作项目服务,选派专人服务工作组,全力配合,帮助现场测量项目分布及占用情况,形成内业资料,配合项目快速推进。
(崔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