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2014年,东台市根据省公布的二类地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结合实际,全面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东台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460元,比上年净增180元,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2.5元,比上年净增1.5元。
【企业工资正常增长】  年内,根据盐城市人社部门《关于发布2014年度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文件精神,认真落实盐城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意见,建立企业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协助企业落实工资调整方案,主动登门服务,现场指导,对全市部分企业增资方案进行审核备案,工资增长指导线为上年工资总额的13%。
【企业劳动合同签订】  年内,进一步加大指导和规范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力度。全年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保持在98.9%;镇属私营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劳动合同签订率为86%。
(张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