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稿内容:以条目的形式,如实记述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期间,本行业、部门、本单位相关事业或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成就以及大事、要事、新事、特事,重点反映本年度内的新成就、新经验、新特点,立足地方特色、时代特色和年度特色。
2.条目选题 要选2011年度内的“大、新、要、特”事设条目,同时必须把握七个原则:①年度性;②真实性;③新颖性;④价值性;⑤独立性和完整性;⑥特色性;⑦政治性和保密性。一般工程、项目在竣工(完成)时一次性记述,开工(工始)时一般不录(特大工程除外)。
3.条目标题 不宜过长,以10个字左右为宜,一般以主谓宾、谓宾、动宾结构式短句或词组为题条;标题用词用字要简明扼要、主题明确、有新意,但不宜过虚,要少用或不用全省第一、全国之最、世界一流等;标题一般不出现人名。
4.条目撰写要求 开门见山,直陈其事;用事实说话,寓理于事,不要妄加评论;突出重点,不要面面俱到、做表面文章;精炼文字,结构严谨。记述的资料要真实可靠,不收录各部门调研报告中预测性、展望性的内容。
5.条目文体 采用记实性较强的说明文体兼记述体,按照事物发展的顺序,开门见山,平铺实录。
6.条目语言 使用现代汉语书面语,不使用文言文或半文言半白话的语句,也不使用口语。
7.条目行文 杜绝假话、大话、空话和套话,做到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实事求是,准确清晰。用字用词要准确、简洁、质朴,文约事丰,且富有一定文采。但要慎用“弥补省(国家)空白”、“第一”、“最大”、“最早”、“当代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等评价。
8.条目文字 以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公布的《简化汉字总表》为准,不用不规范简化汉字、异体字,如不用“予算”、“介决”、“付局长”等。用词要明确,尽量不用概念含糊或易生歧义的词语,如不用“大概”、“可能”、“一般地说”、“上级领导”等。注意消灭错别字,规范用字。
9.文稿内容所涉名称
⑴年鉴文稿一律采用第三人称书写,所涉名称应直书其名,不用“我省”、“我市”、“我局”、“我镇”及“本省”、“本市”、“本镇”等第一人称代词书写。也不能用“×××来东台”,应用“×××到东台”。
⑵书写人名,首次出现时要写清身份,以后可直书其名,但不要加“同志”、“先生”、“女士”之类的称谓。必要时,可加其主要职务。
⑶机构、会议、文件等名称,如果全称过长,在同一个条目中第一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可用括号加注简称,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东台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政协)”。
⑷专业名词、名称和专业术语一律用全称,且一般也不用英文字母代替,若需要用英文字母代替的则请括号加注,如“DDN”(数字数据网)、“ADSL”(宽带网)等。
⑸地名、建筑物名称、单位名称一律用现行名称,不得用过时的称谓。
10.文稿中省、缩略语的使用 同一个条目中省略语第一次出现时要用括号加注,如“三优一满意”(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投资者满意)。特别注意像“三外”、“三服务”这些缩写语不括注全称词,读者就看不清楚被缩略的准确内容,容易产生歧义;对各行业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口头流行的略语(如“三资”、“五包”、“四无”、“三种人”等)尽可能不写入年鉴,如果确实有必要写时应括注其具体内容。
11.文稿中标点符号的使用
⑴括号:用括号括注文件颁布年份,应该用六角括号“〔〕”,不能用方括号“[ ]”或圆括号“()”,六角括号中年份的“年”字应省略。
⑵间隔号“·”与下脚圆点“.”的用法:书名与篇(章、卷)名之间的分界,报刊名称和栏目名称等之间的分界,用间隔号标示,如:《东台日报·热点聚焦》;表示事件、节日等词组中如果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外加引号,避免歧义;涉及其他月份时,可不用间隔号,是否使用引号,视事件的知名度而定。如:“一·二八”事变(1月28日) 、“五二O”声明 ;五四运动、七七事变、五一国际劳动节;表示序次号的阿拉伯数字后用下脚圆点间隔号“.”作为停顿或分割。如:1.2.3.……,a.b.c.……用下脚圆点“.” 间隔。
⑶冒号与比例号的用法:两者形式同为两个小圆点,但是冒号在书稿中的位置是偏下“:”;而比例号的位置是居中“︰”。
⑷连接号的使用:①连接相关的字母、阿拉伯数字等,表示品种、型号的,中间均用半字线“-” (占半个字的长度)连接。如“……有TPC-4海底光缆投入运营”、“来到右侧的抗虫棉‘R93-4'示范田一看,情况同对照田截然相反......”这里的连接号可读成“杠”,也可不读出。②连接意义密切相关的词语,构成一个整体;连接相关的地点,表示起止的,中间用一字线“—”(占一格)连接号。如“清华大学与全球最大的个人电脑供应商美国康柏电脑公司近日联合组建清华—康柏培训与开发中心。”、“经空军和民航总局批准,北京—武夷山—广州航线于12月1日首航。”这里的连接号有“到、至”的意思。③相关的时间或相关数目之间的连接,表示限制范围,用浪纹“~”(占一个字的长度)连接号。如“2006~2010年每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41.92亿元~700.0亿元”。
12.文稿中的时间表述
⑴时间表述要写具体的年、月、日、时(必要时还要记分、秒等),如“2010年8月15日19时30分20秒”。不要用 “今年”、“现在”、“目前”、 “当前”、 “最近”、“去年”、“近年”、“上月”“以前”、“以后”等不确切的时间概念。
⑵时间表述不写 “年”“ 月”“ 日”时,其“年”“ 月”“ 日”用半字线“-”代替,如“2010年7月1日”省去“年”“ 月”“ 日”就统一书写为“2010-07-01”;年份不能简写,如“2010年”不能写成“10年”或“一O年”。
⑶文稿中领导人员年内有职务变动的,前后两人接任时间要记到月份。
13.文稿中数字的使用
⑴使用汉字数字的情况: 农历(阴历)年、月、日,如“正月初二”;序数(如“第三季度”、“名列第一”、“荣获三等奖”等);相邻且并列连用表示概数的两个数字(注意: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隔开,如三四个月等);定型的词、词组、成语、习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字(如“十一五”计划、五省一市、党的十七大、五颜六色等);带有“几”字表示约数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约数的数字一般用汉字。
⑵使用阿拉伯数字的情况 : ①民国纪年、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等 。②文稿中的物理量量值数据,如350公里、25.85公斤等;非物理量量值数据一般情况也使用阿拉伯数字,如23.56元、256万人。③分数(如1/4)、百分比(如18%)、比例(如6︰5)、约数等。④代号、代码、序号、部队番号、文件编号、证件号码等使用阿拉伯数字。⑤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多”、“余”等表示约数的,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⑶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的数值在表示数值的范围时,使用浪纹式连接号“~”:①表示相关时间的,如“2006年~2008年”或“3月~9月”, 前一个“年”或“月”应删去,要写为“2006~2008年” 或“3~9月”,因为“年”或“月”在这里是一个时间单位名称,写在后面即可。②用于相关物理量数值之间的连接,表示限制范围且有底线或其他情况出现的(如长度单位“米”、“厘米”、“分米”和质量单位“千克”、“克”等)在连接线前后都应当加单位。 如 200千克~1000千克、150米~200米、25元~300元等。③表示物理量或非物理量值以“千”、“万”、“亿”等作单位的更不能省单位,如“年产值8亿元~15亿元”、“年交易额600万吨~800万吨”。再如 “1%~2%”不能写成“1~2%”;“-5℃~-26℃”不能写成“-5~-26℃”。
⑷汉字与阿拉伯数字灵活变通使用情况: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如一个人、三本书、六种产品、八个百分点、看了十遍等。
⑸数据中所有小数、百分数的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行文中,小数点后为“0”可省略,表格中不省略。
⑹写入年鉴稿件的所有数据都要经过反复认真的核对,且要与上报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做到前后一致、文表一致,同时还要注意与上年年鉴文稿中相关数据相照应,既不能自相矛盾,更不能有误(各单位供稿中所有数据质量责任自负)。
14.文稿中计量单位的使用(严格使用公制。)
⑴重量单位使用“克”、“公斤”、“吨”等,不用“两”、“斤”、“担” 等。
⑵长度单位使用“厘米”“米”、“公里”等,不用“尺”、“公分” 等。
⑶面积和地积单位统一使用“平方米”、“公顷”、“平方公里”等,不用“亩”。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写“亩”时,建议在“亩”后面加“(公顷)”括注。
⑷计量单位符号书写必须规范。①文稿中不得夹写计量单位符号,不得夹写物理、数学符号,不得夹写化学分子式或其他符号。如行文中的“公斤” “平方米”“安培”“小于”“水”等表述,不能用“Kg” “m2”、“A”、“∠”、“H2O”等符号。再如文稿中“该机总工率4500瓦”不可写成“……4500W”。②量值的称呼应当规范,如不能把“立方米”简写为“立米”或“方”,不能把“平方米”简写为“平米”。组合单位中有两种符号并用的也是不规范的,如“m3/秒”应当写成“立方米/秒”或“m3/s”。③计算公式中使用计量单位符号,不用中文名称。④附表中的计量单位一般使用中文名称,必要时也可以使用符号,但同一表格中的用法必须一致。
15.入鉴照片 一个单位或部门提供1~3张照片,其照片要能体现本部门、本单位年度主要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活动等内容;照片文字说明要简明扼要,同时标注该照片摄制时间、地点、摄制者姓名。
16.稿件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镇(场)、各部门于2012年元月31日前完成年鉴资料收集整理及初稿撰写,并上报市年鉴编辑部;按照市年鉴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实、补充、修改,定稿后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3月31日前将原稿、定稿及定稿电子文档、随文照片及照片文字说明等全部上报市年鉴编辑部(市委党史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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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年鉴编辑部
2011年12月 |